“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重在落实

本文转自:安徽日报

不少消费者购买新手机后会发现,新设备中已经安装了一些被称为“预置应用”的软件。虽然“预置应用”免去了下载安装一些手机软件的麻烦,但其数量较多且无法卸载,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一直以来,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中安装“预置应用”且无法卸载成为行业惯例。近日,工信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

小小手机,长期以来成了预装软件层层加码的“秀场”。除了出厂时带有手机厂商的预装软件外,智能手机在流通环节也常常被安装大量软件,某些运营商推出的“合约机”,预装软件则更多。据了解,通常情况下,越低端的智能手机预装的软件越多。

实际上,有些预置应用软件用处不大,占用手机内存,降低手机运行速度,让人深恶痛绝。曾有知名品牌智能手机预装了40余个软件,且多数不可卸载。厂商预置一些手机软件,实为获利。据业内人士介绍,预装1个应用,手机生产厂商可获得1元至10元不等的收益,在手机利润日益微薄情况下,预装手机软件是增加利润的一条捷径。

软件是智能手机的必备部分,功能多、效果好的手机软件极大方便用户日常生活、工作与学习。但手机预装软件过多且无法卸载,则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部分不可卸载的预装软件还强行推送广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给用户带来极大困扰。更有甚者,一些手机竟预装吸取话费、消耗流量、植入病毒、发送诈骗短信的流氓软件,让用户防不胜防,并造成财产损失。

对于手机预装软件,2013年4月,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就明确,手机在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申报预置应用软件基本配置信息。2017年7月,工信部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手机厂家预装软件行为,保护了用户合法权益。然而,近年来,随着手机厂商竞争加剧和手机软件市场发展迅速,手机预装软件乱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针对手机预装软件乱象,此次《通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可卸载”预置手机软件的定义和范围,指出不可卸载的手机软件仅限于系统设置、多媒体摄录、接打电话、应用商店等少数基本功能软件,并进一步压实终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企业对预置软件登记、审核、监测、留存、下架等全链条管理责任。

《通告》正式实施,有助于切断手机预装软件灰色利益链,促使相关利益方注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引导手机厂商、应用软件商家做好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希望相关各方驰而不息监督规范手机、应用软件等行业秩序,严格落实《通告》规定,为广大用户营造干净、友好的手机应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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